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或分錄憑單,是指財會部門根據審核確認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載經濟業務的簡要內容,確認會計分錄,作為記賬直接依據的一種會計憑證。記賬憑證種類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于對原始憑證進行分類、整理,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據以登記賬簿。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在實際工作中,為了便于登記賬簿,需要將來自不同的單位、種類繁多、數量龐大、格式大小不一的原始憑證加以歸類、整理,填制具有統一格式的記賬憑證,確定會計分錄并將相關的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后面。
記賬憑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不合法,須更正。
1、記賬憑證根據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填寫。
2、未依規定程序編制。
3、記載內容與原始憑證不符。
4、《會計法》規定應記載事項未記明。
5、依照規定,應經各級人員簽章而未簽章的,若各單位主管已在原始憑證上簽章,則記賬憑證可以不用簽章。
6、有記載、計算錯誤,而未遵照規定更正的。
7、其他與法律、企業規章不合的情況。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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