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制記賬憑證,對于剛剛接觸會計實務操作的準會計來說,并不是簡單的事情。現將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概括如下:
1、要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記賬憑證必須附有經審核確認為真實、完整和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除結賬和更正錯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2、正確填制會計科目、子目和編制會計分錄
填寫會計科目時,應當填寫會計科目的全稱,不得簡寫。為了便于登記日記賬和明細賬,還應填寫子目甚至細目。記賬憑證中所編制的會計分錄一般應是一借一貸或多借一貸,避免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是對于一些特殊的會計分錄,例如,收回聯營投資,只有多借多貸才能說明來龍去脈時,應按多借多貸填寫一張記賬憑證,而不能拆為幾個簡單會計分錄或一借多貸、多借一貸的會計分錄。但是,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在會計實務中并不常見。
在填制記賬憑證時,可以根據一張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也可以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記賬憑證,還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否則,就會造成摘要無法填寫,會計科目失去對應關系,記賬時審核困難,也容易造成記賬錯誤。
3、確認記賬憑證的種類
會計人員應根據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先確定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即會計分錄。在采用收、付、轉記賬憑證的情況下,若分錄的借方出現現金或銀行存款會計科目的應選擇使用收款憑證;若分錄的貸方出現現金或銀行存款會計科目,則應選擇使用付款憑證;若會計分錄的借方出現現金會計科目,而貸方出現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或反之,應選擇付款憑證;若會計分錄的借、貸方均未出現現金以及銀行存款會計科目,則選擇使用轉賬憑證。在采用通用記賬憑證的情況下,則無論出現什么類型的會計分錄,都統一使用一種通用記賬憑證。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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