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0號)第十七條、《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稅收規范性文件意見征詢及異議處理暫行規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4號)規定,現通過稅務網站(外部網站和內部網站)公布的方式,就《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簡化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限額審批手續等問題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廣泛征集稅務行政相對人、基層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該《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在稅務網站(外部網站和內部網站)上公布期限為20日,起止時間為: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11日。對該《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稅務行政相對人、基層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各界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或者郵寄的方式,于2014年6月15日前反饋安徽省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電子郵箱:1390552111@qq.com
郵寄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1號安徽省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郵政編碼:230061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