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增值稅普通發票左上角10位代碼代表什么?
答:增值稅普通發票左上角10位代碼的含義: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發票種類,普通發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幾聯版,二聯版用“2”表示,五聯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額版本號,“0”表示電腦版。
問:增值稅普通發票各聯次的顏色依次是什么?
答: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問: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價格由哪個部門制定?
答: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統一制定。
問:一般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時需填報什么?
答:《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
問: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后,如何辦理初始發行?
答: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后,憑《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問:一般納稅人如何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一般納稅人在什么情況下不能領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骍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上列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機關確定。
(二)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據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3.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用發票;
4.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5.未按專用發票開取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7.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領購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暫扣其結存的專用發票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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