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某小型微利企業2020年取得銷售收入190萬元,成本、費用合計60萬元,已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10萬元,其中支付殘疾職工工資3.5萬元。假設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項目。該小型微利企業2020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正確答案: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90-60-3.5=126.5(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00×25%+(126.5-100)×50%]×20%=7.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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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2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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