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226,2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