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地板廠提供2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業加工素板,收回時向乙企業支付不含增值稅的加工費2萬元,乙企業已代收代繳消費稅(乙企業無同類素板銷售價格)。該地板廠將收回素板的45%用于繼續加工高檔實木地板,本月銷售高檔實木地板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60萬元;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為5%。該地板廠上述業務應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 )萬元。
正確答案:
乙企業應代收代繳消費稅=(20+2)÷(1-5%)×5%=1.16(萬元)。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繼續生產高檔實木地板,準予按照當期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已納消費稅。該地板廠應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360×5%-1.16×45%=17.48(萬元)。
委托加工環節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消費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92,193頁
委托加工環節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