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季】甲公司于2×24年12月1日將收到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500萬元確認為遞延收益,至2×24年12月31日相關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預計相關資產按10年計提折舊。假定該政府補助不屬于免稅項目,甲公司采用總額法核算政府補助,稅法規定,該項政府補助在收到時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甲公司2×24年12月31日遞延收益的計稅基礎為( )萬元。
正確答案:
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先確認為遞延收益,不影響利潤總額,但是由于該項政府補助不屬于免稅項目,稅法規定在實際收到時應全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所以需要納稅調增;未來期間會計上分期確認損益,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納稅調減。即2×24年12月31日遞延收益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500-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500=0。
負債的計稅基礎
知識點出處
第十九章 所得稅
知識點頁碼
2025年考試教材第445,446,4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