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丙公司持有一張以甲公司為出票人、乙銀行為承兌人、丙公司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沒有主張票據權利。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丙公司對甲公司的票據權利的消滅時間是( )。
正確答案:
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權,消滅時效期間為2年,自票據到期日(2017年6月5日)起算。
票據權利的消滅
知識點出處
第九章 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82,383,384,3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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