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李某到電器店購買家電,看中了一臺冰箱,并與電器店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價款2000元。李某預付貨款1000元,電器店保證5天內將冰箱送至李某家。因為店員疏忽,電器店沒有在5天內送貨,而在第6天該電器店失火,訂購的冰箱被燒毀。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電器店與李某約定“送貨上門”,未將冰箱送至李某家即未交付,風險由電器店承擔。
買賣合同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04,105,106,107,108,109,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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