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6月將1年前購進的一臺生產用設備(已經抵扣進項稅額)改用于職工食堂,該設備的原值為50萬元,已經計提折舊5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3%,則甲企業當期不得抵扣并應轉出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正確答案:
(1)可抵扣變為不得抵扣: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稅法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2)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后的余額;因為之前抵扣過進項稅額,原值是以不含稅金額記載,所以相應的凈值無須價稅分離;(3)則甲企業當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50-5)×13%=5.85(萬元)。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