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高會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第八章“金融工具會計”第二節重點精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確認和計量,本節內容主要介紹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
【“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相關知識點】
1.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
【重點精講】: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
(二)區分的一般原則
1.通過交付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或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結算。
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有些金融工具雖然沒有明確地包含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義務的條款和條件,但有可能通過其他條款和條件間接地形成合同義務。
如果發行的金融工具將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那么該工具導致企業承擔了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義務。如果該工具要求企業在潛在不利條件下通過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結算(例如,該工具包含發行方簽出的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的期權),該工具同樣導致企業承擔了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發行方對于發行的金融工具應當歸類為金融負債。
2.通過自身權益工具結算。
如果發行的金融工具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需要考慮用于結算該工具的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是作為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還是為了使該工具持有人享有在發行方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編輯“娜寫年華”發布。如果是前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金融負債;如果是后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權益工具。
3.對于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的金融工具的分類,應當區分衍生工具還是非衍生工具。
對于非衍生工具,如果發行方未來沒有義務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則該非衍生工具是權益工具;否則,該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負債。
對于衍生工具,如果發行方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進行結算,則該衍生工具是權益工具;如果發行方以固定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可變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可變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在轉換價格不固定的情況下以可變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可變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該衍生工具應當確認為金融負債或金融資產。
以自身權益工具結算如下表所示:
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 |
權益工具數量 |
分類 |
固定 |
可變 |
金融負債 |
可變 |
可變 |
金融負債 |
可變 |
固定 |
金融負債 |
固定 |
固定 |
權益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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