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星云流水”]本篇為2013《高級會計實務》第七章知識點精講:金融資產轉移的形式,該知識點主要講解了按照表現形式進行分類,企業金融資產轉移包括的兩種情形等。
本篇知識點關系:高級會計實務>>第七章 金融工具會計>>第三節 金融資產轉移>>金融資產轉移的形式
目錄:
1.金融資產轉移的形式
(一)按照表現形式進行分類,企業金融資產轉移包括下列兩種情形:
1.將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轉移給另一方。
企業將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轉移給另一方,表明該項金融資產發生了全部或部分轉移。比如我國實務中常見的票據背書轉讓、商業票據貼現等。
2.將金融資產轉移給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并承擔將收取的現金流量支付給最終收款方的義務。
這種金融資產轉移的情形通常被稱作“過手協議”,因為金融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最終收款方通常是獨立于轉入方和轉出方的第三方,轉出方扮演了現金流量最終收款人的代理人的角色。這種金融資產轉移情形常見于資產證券化業務。
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過手協議”才可作為金融資產轉移處理:
(1)金融資產轉出方從該金融資產收到對等的現金流量時,才有義務將其支付給最終收款方。轉移協議中一般應對此有合理安排。有些情況下轉出方發生的短期墊付款項,如果有權全額收回該墊付款并按照市場利率計收利息的,視同滿足這一條件。
(2)根據合同約定,轉出方不能出售該金融資產或作為擔保物,但可以將其作為對最終收款方支付現金流量的保證。
(3)有義務將收取的現金流量及時支付給最終收款方,企業無權將該現金流量進行再投資,但按合同約定在相鄰兩次支付間隔期內將所收到的現金流量進行短期流動性強的投資除外。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再投資的,應當將所有的投資收益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最終收款方。
(二)按照轉移的金融資產是整體還是部分,企業金融資產轉移分為金融資產整體轉移和金融資產部分轉移。
企業(轉出方)對金融資產轉入方具有控制權的,除在該企業個別財務報表中對金融資產轉移進行會計處理外,還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將轉入方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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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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