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及相關計算公式
精選回答
答案: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
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列報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直接法,二是間接法。
直接法
運用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可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也可以根據有關會計科目記錄分析填列。
間接法
(1)將報告期利潤表中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2)分析調整不涉及現金收支的重大投資和籌資活動項目
(3)分析調整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變動情況
(4)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編報現金流量表,同時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凈利潤為基礎調節到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
在具體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記錄分析填列。
現金流量:是指某一段時間內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數量,可以分為三類,即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計算公式:
確定主表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稅率)+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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