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的區別是什么
精選回答
答案:
一、理論依據不同
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制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系,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持續經營期的長短成比例,并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
而傳統的完全成本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一致性,其理論依據是:固定制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其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的支出并無區別,應當將其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二、產品成本構成內容不同
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為生產產品而耗費的全部制造費用(包括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成本隨著產品的流轉而結轉;
而變動成本法則將制造費用中的固定部分視作當期的期間費用,隨同銷售和管理費用一起全額扣除,而與期末是否結余存貨無關,產品成本中只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變動制造費用。
三、應用前提與成本構成的內容不同
變動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態分析的基礎上,對產品成本按其與產量變動間的線性關系劃分為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并進行粗略估計。其中,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制造費用和變動性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制造費用和固定性銷售及管理費用。
而完全成本法將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產成本與非生產成本兩大類。其中,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和管理費用等期間費用。
四、存貨估價及成本流程不同
采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在產品、庫存產成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都只包含變動成本,故期末結余存貨只按變動成本計價而不包括固定成本。
采用完全成本法,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參與期末成本的分配,這樣,已銷產品、庫存產成品及在產品均“吸收”了一定份額的固定性制造費用。可見,完全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必然高于變動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
五、損益確定程序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確定損益因感召貢獻式損益程序計量,首先用營業收入補償本期實現的銷售產品的變動成本,從而確定貢獻邊際,然后再用貢獻邊際補償固定成本來確定當期營業利潤。
在完全成本法下,確定損益應按照傳統式損益確定程序進行,首先用營業收入補償本期實現銷售產品的營業成本,從而確定營業毛利,然后再利用營業毛利補償營業費用以確定當期營業利潤。
六、所提供的信息用途不同
在完全成本法計算模式下,提供的信息能夠揭示外界公認的成本與產品在質的方面的歸屬關系,按該法提供的成本信息有助于促進企業擴大生產,刺激增產的積極性。
變動成本法是面向未來決策,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的要求而產生的。變動成本法要求區分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可將其分解落實到有關責任單位,便于開展業績考核評價,調動各有關單位降低成本的積極性,同時也有助于企業重視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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