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級會計師考試案例分析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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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是一家以生產和銷售家電產品為主業的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聘請A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提供2022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服務。2023年2月,A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組就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進行內部討論,有關事項如下。
(1)2022年12月,甲公司董事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關聯方M公司提供重大商業擔保的議案》,并擬提交股東大會表決。A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發現,甲公司董事會在表決該擔保議案時,執行董事李某(同時為M公司股東)參與表決并投贊成票。
(2)①為有效控制風險管理的成本,甲公司規定如果一個業務單元超過容忍度,但因與其他單元的抵消效應,將風險降低到可承受范圍內的,則無需采取應對措施;②甲公司經理層定期對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考核,形成考核結論并出具考核報告;③甲公司規定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3)2022年12月,A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組收到甲公司員工的內部舉報信,舉報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N公司(具有重要性)管理層串通舞弊,虛構銷售收入。2023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會計師事務所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證實N公司管理層與其銷售部門、物流部門、財務部門有關負責人確實存在串謀虛構2022年度銷售收入的行為,導致虛增收入超過3億元,構成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針對資料(1),指出甲公司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存在不當之處,簡要說明理由。
2. 逐項指出資料(2)中的第①至③項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存在不當之處,簡要說明理由。
3.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針對資料(3),代A會計師事務所逐項回答:①僅根據資料(3)所涉事項,應對甲公司2022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什么類型的審計意見,并說明理由。②在給甲公司的內部控制溝通和建議函中,提出與舉報投訴相關的反舞弊控制措施。
【正確答案】
1、 正確答案 :
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不符合制衡性原則。
2、 正確答案 :
(1)不存在不當之處。
(2)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風險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考核,形成考核結論并出具考核報告。
(3)不存在不當之處。
3、 正確答案 :
(1)發表否定意見。
理由:已有確鑿證據表明N公司管理層存在串謀舞弊情形,構成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審計范圍沒有受到限制,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否定意見。
(2)與舉報投訴相關的反舞弊控制措施:
①公司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徑。
②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應當及時傳達至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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