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C,D
答案分析:(1)選項A: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有合法扣稅憑證)、用作顧客體驗空間(非不可抵扣用途),金龍公司購進底商可以按照票面稅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選項B:“買賣合同”是指“動產”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另外,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書據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3)選項C:①金龍公司是承受方,應納契稅;②房屋買賣,以不含增值稅的成交價格(800萬元)為契稅的計稅依據;③金龍公司的契稅納稅義務于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3月份)發(fā)生,應當在依法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前申報繳納。(4)選項D:①房產稅中的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②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6月)之次月(7月)起,繳納房產稅(金龍公司該底商2023年的房產稅自7月至12月計征,共6個月);③自用的房產,應當從價計征房產稅。因此,金龍公司該底商2023年度房產稅稅額=應稅房產原值840萬元×(1-扣除比例20%)×1.2%×6/12。

張老師
2024-05-16 15:25:06 857人瀏覽
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
①如果應稅合同列明了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②如果應稅合同中列明了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③如果應稅合同所載金額中未列明增值稅稅款,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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