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計劃的內容
審計計劃包含兩個層次,即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如圖2-5所示。
(1)制定總體審計策略的過程通常在具體審計計劃之前,但二者并非是孤立的,對其中一項的決定可能會影響甚至改變對另外一項的決定。
(2)注冊會計師根據總體審計策略中所識別的不同事項,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總體審計策略指導具體審計計劃。
(3)在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可以統籌安排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先后順序,如果對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已經作出計劃,則可以安排先行開展工作,與此同時再制定其他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進一步審計程序。
【單選題】下列有關計劃審計工作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在制定總體審計策略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初步業務活動的結果
B.注冊會計師制定的具體審計計劃應當包括風險評估程序、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和其他審計程序
C.注冊會計師在制定審計計劃時,應當確定對項目組成員的工作進行復核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D.具體審計計劃通常不影響總體審計策略
【答案】D
【解析】選項D錯誤:具體審計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的調整可能會影響甚至改變總體審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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