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對象是指誘導成本發生的原因嗎
精選回答
不是。成本動因,也稱為成本驅動因素,才是誘導成本發生的原因。成本動因是成本對象與其直接關聯的作業和最終關聯的資源之間的中介。它指的是引起成本發生的原因,是作業成本法的前提。多個成本動因結合起來便決定一項既定活動的成本。企業的特點不同,具有戰略地位的成本動因也不同。成本動因可分為資源動因和作業動因,其中資源動因是引起資源耗用的成本動因,反映作業量與資源耗用之間的因果關系;作業動因則是引起作業耗用的成本動因,反映產品產量與作業成本之間的因果關系。
成本對象由什么要素構成
成本對象的構成要素包括成本費用承擔實體、成本計算期間、成本計算空間。
成本對象的構成要素是成本管理中重要的概念,它們共同構成了成本計算和分析的基礎。具體來說:
成本費用承擔實體:這一要素指的是承擔成本的實體,即成本最終歸屬于哪個對象。在工業企業中,這可能包括原材料、燃料、工資及附加費、折舊費等。
成本計算期間:這一要素指的是成本計算的時限,即成本是在哪個時間段內發生的。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產品價值的前兩部分(耗用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和勞動者報酬)構成產品成本,這需要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計算。
成本計算空間:這一要素指的是成本發生的空間范圍,即成本是在哪個空間或區域內發生的。成本計算的空間范圍對于確定成本的歸屬和分配至關重要。
這些要素共同構成了成本對象的基本框架,使得企業能夠準確地計算和分析成本,從而做出有效的經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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