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交車輛購置稅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進行中,大家開始備考了嗎?還沒開始的考生們要抓緊嘍!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交不交車輛購置稅,趕緊來學習吧!
交不交車輛購置稅(★★)
1.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2.征收范圍
(1)什么是“購置”?
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2)什么是“應稅車輛”?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提示:
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3.稅收優惠
(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
①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②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③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④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例如,灑水車、高空作業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⑤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2)新能源汽車相關的減免稅規定
①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②對購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③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2024年新增)
④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2024年新增)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