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初級會計考試的備考計劃要合理,學習的節奏也要張弛有度。以下是《經濟法基礎》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預習考點,搶先學習,打好基礎!
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1.試點納稅人
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納稅人為試點納稅人。
2.效力、基本用途
數電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
(1)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2)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
(3)帶有“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相同;
(4)帶有“鐵路電子客票”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鐵路車票相同。
3.基本內容
數電票無聯次,基本內容包括: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征收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大寫、小寫)、備注、開票人等。
4.支持開具2類紙質發票
(1)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支持開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簡稱“紙質專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折疊票,簡稱“紙質普票”)。
(2)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紙質專票、紙質普票相同。
5.便捷使用措施
試點納稅人通過實人認證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即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無需進行發票驗舊操作。其中,數電票無需進行發票票種核定和發票領用。
6.發票總額度管理
稅務機關對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的試點納稅人開票實行發票總額度管理。發票總額度,是指1個自然月內,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總金額(不含增值稅)的上限額度。
7.數電票的交付途徑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交付數電票,也可通過電子郵件、二維碼等方式自行交付數電票。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