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的計算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
備戰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一定要每天堅持學習哦!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經濟法基礎》考點-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的計算,一起來學習吧!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的計算(★★)
1.基本計稅公式
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不含稅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2.相關優惠規定
(1)小規模納稅人的一般銷售業務適用征收率為3%,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2024年調整)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2024年調整)
(3)起征點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且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起征點的幅度如下:
①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②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3.因銷售中止或折讓等退還的銷售額
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