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要素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搶先學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張麗娜2024-06-18 17:44:58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希望大家能全力以赴,不留遺憾!以下是《經濟法基礎》稅法要素的相關知識點,大家要認真學習哦!
稅法要素(★★)
稅法要素(9個) | 內容要點 |
納稅義務人 | (1)納稅義務人,是指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2)扣繳義務人,是指在其經營活動中依法負有代扣或代收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
征稅對象 | (1)征稅對象(也稱“課稅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2)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3)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 |
稅率 | (1)比例稅率 (2)累進稅率 ①全額累進稅率(我國不采用) ②超額累進稅率 ③超率累進稅率 (3)定額稅率 |
計稅依據 | (1)從價計征:以計稅金額(也稱“計稅價格”“計稅銷售額”)為計稅依據 (2)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的體積、數量等為計稅依據 |
納稅環節 | 指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繳納稅款的環節,有些稅種僅在某一環節繳納稅款,有些稅種在數個或全部流轉環節繳納稅款 |
納稅期限 | 包括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納稅期限和繳庫期限 【解釋】 (1)甲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其以1個月為一個納稅期(具體納稅期限)。 (2)2024年1月,甲企業以直接收款的方式銷售一批貨物,貨款實時到賬,根據稅法的規定,甲企業該項業務于收訖銷售款時納稅義務發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甲企業應當于1月納稅期屆滿15日內(繳庫期限)申報繳納1月份的增值稅。 |
納稅地點 | 指稅法規定的納稅人以及代扣、代繳、代征義務人的具體申報繳納稅款的地方 |
稅收優惠 | 稅收優惠的主要形式有: (1)減稅vs免稅 |
稅收優惠 | (2)起征點vs免征額 ①起征點 如果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法定起征點,不征稅;達到或超過法定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額征稅 ②免征額 對納稅對象中的一部分給予減免,僅就超過免征額的部分計征稅款 |
法律責任 | 稅法中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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