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的納稅人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克服困難的意志力與膽識是必不可少的, 我們應當保持一個通過考試的強烈愿望。東奧祝愿大家順利取證!
資源稅的納稅人(大綱要求:掌握)(★★★)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
(1)資源稅在開發銷售(包括國內銷售和出口銷售)時繳納,進口、批發、零售環節不繳納資源稅。
(2)資源稅實行一次課征制度。
提示
環節 | 是否納稅 |
開采銷售 | ? |
批發銷售 | × |
零售 | × |
開采出口 | ? |
進口 | × |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應當依法繳納資源稅;但是,自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不繳納資源稅。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應當繳納資源稅的情形,包括納稅人以應稅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捐贈、償債、贊助、集資、投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利潤分配或者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等。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