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人是付款人還是收款人
精選回答
背書人,為沒有背書前的收款人。被背書人是背書后的收款人。就是說,背書人將收款的權利讓渡給被背書人。
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并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里的持票人(原收款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背書后的收款人)。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被背書人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票據上的所有權利由背書人轉移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或付款,也可以將匯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部分背書是指將票據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部分背書)或者將票據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多頭背書);部分背書、多頭背書屬于無效背書。
被背書人可以行使憑匯票收款的權利。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彼且环N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1)發票人,簽發匯票(2)執票人,并委托(3)付款人,向執票人付款。
匯票是一種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有三個當事人: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是開立票據并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一般是出口方,因為出口方在輸出商品或勞務的同時或稍后,向進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責令后者付款。
受票人:就是“付款人”,即接受支付命令的人。進出口業務中,通常為進口人或銀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付款人一般為買方或債務人;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一般為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
收款人;又叫“匯票的抬頭人",是指受領匯票所規定的金額的人。進出口業務中,一般填寫出票人提交單據的銀行。收款人是匯票的債權人,一般是賣方,是收錢的人。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初級經濟法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初級
應收票據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賬務處理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庫存現金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