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礎小白趣學丨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專業名詞:法人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已開始,預習階段的學習可以為基礎階段打基礎,大家要好好利用哦!我們一起來學習專業名詞——法人!
法人
1st—書面表述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分為營利法人(公司制營利法人和非公司制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法律所指營利,是指積極的營利并將其所得利益分配給其成員。營利所指不是法人本身營利,而是指法人為其成員營利,僅法人本身營利,如果不將所取得利益分配給成員,而是作為自身積累,則不屬于營利法人。例如基金會等組織,雖然有投資保值增值的盈利,但沒有股東出資人,也不可能分配利潤,則屬于非營利法人。
2ed—小故事
【東奧說法】法人
(1)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法律擬制的人。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欠債還錢,通常只能找法人,不能找出資人或者設立人。這就是法人設立的絕妙之處。
(2)營利法人可以理解為分錢的工具人。非營利法人主要是指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的,不向投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比如消費者協會)。由于現實生活中有些法人的設立依據、目的、職能和責任最終承擔等方面均與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存在較大差別,所以立法中單列了一類法人,即特別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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