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和承兌人的區別
精選回答
收款人和承兌人的區別:
收款人是指票據到期后有權收取票據所載金額的人,又稱票據權利人。收款人是票據的主債權人。收款人有權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拒絕付款,有權向出票人以及票據上的其它債務人追索票款。
承兌人是指在承兌匯票上承諾并記載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付款人,也是匯票的主債務人。
承兌:
(1)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如果付款人在3日內不作承兌與否表示的,則應視為“拒絕”承兌。
(2)絕 對記載事項
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并簽章。
(3)相對記載事項
匯票上未記載承兌日期的,以持票人提示承兌之日起的第3日為承兌日期。
(4)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了解更多財務會計實操問答、名師課程、求職資訊,可以點擊查看東奧會計實操問答頻道。
免費試聽 全部>>
-
初級
應收票據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賬務處理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庫存現金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