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收入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知識點學習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們,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成功,任何成功都需要經過磨煉,只有付出才會有收獲,只有經過磨煉,才會成功!下面小編帶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的重要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經濟法基礎》第五章
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1.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例如:
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資產無償劃入企業,凡指定專門用途并按規定進行管理的,企業可作為不征稅收入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其中,該項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的,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計算不征稅收入。
②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于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③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權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基金收益,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2.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給予免稅,但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應依法征稅。
(4)下列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①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②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5)對企業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6)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與應稅收入(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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