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完稅價格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知識點學習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們,最值得欣賞的風景,是自己奮斗的足跡。下面小編帶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的重要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1.一般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一般貿易項下進口的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2)到岸價格包括:
①貨價;
②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
③為了在境內生產、制造、使用或出版、發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與該進口貨物有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和資料等費用。
(3)傭金、回扣、違約罰款的處理:
①在貨物成交過程中,進口人在成交價格外另支付給賣方的傭金,應計入成交價格,而向境外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買方傭金則不能列入,如已包括在成交價格中應予以扣除。
②賣方付給進口人的正常回扣,應從成交價格中扣除。
③賣方違反合同規定延期交貨的罰款,賣方在貨價中沖減時,罰款不能從成交價格中扣除。
2.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出口貨物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貨物售予境外的離岸價格,扣除出口關稅后作為完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離岸價格÷(1+出口稅率)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