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法人
勇敢的去做,人生的境遇又有誰能預料?我們不能改變命運,只需享受當下奮斗的每一刻。小編為大家帶來了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之法人,趕緊來學習吧!
1.法人制度
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 | (1)同時產生、同時消滅。 (2)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始于成立,終于終止) |
成立條件 |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1)法人的名稱是法人獨立于其成員的人格標志;(2)法人的組織機構亦稱法人的機關,主要有意思機關、執行機關、代表機關、監督機關。(3)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 |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
設立中的責任承擔 | (1)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2)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 |
分支機構 |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
合并和分立 | (1)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2)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終止 | (1)終止原因: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產 (2)清算: ①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②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
2.法人的類型
類型 | 含義 | 具體分類 |
營利法人 | 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 | (1)公司制:主要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非公司制:主要是沒有采用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等 【提示】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由登記機關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成立日期 |
非營利法人 | 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 | (1)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 (2)社會團體:中注協、作協等 (3)捐助法人: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 (4)宗教活動場所法人: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 |
特別法人 | 設立依據、目的、職能和責任最終承擔等方面均與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存在較大差別,單列的一類法人 | (1)機關法人:各級國家機關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3)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如農民專業合作社 (4)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如居委會、村委會 【口訣】2農2機(基)。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小燕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劃重點串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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