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應納稅額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學習打卡
生命本身就是奇跡,每個人都要勇敢地去夢想,勇敢地創造奇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知識點,快一起來學習吧!
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2.關于計稅依據的基本規定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合同中價款或者報酬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產權轉移書據中價款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3)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3.未列明金額的處理
(1)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①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②計稅依據按照上述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2)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4.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并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5.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6.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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