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學習打卡
勇氣就是面對任何事物都無所畏懼的心理狀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知識點,快一起來學習吧!
(一)納稅申報的方式
申報方式 | 要點 |
自行申報 | 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自行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辦稅服務場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
郵寄申報 | (1)指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統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交寄手續,并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納稅申報方式 (2)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
數據電文申報 | (1)指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進行納稅申報 (2)采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其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收到該數據電文的時間為準 |
其他方式申報 | 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方式申報納稅 |
(二)納稅申報的內容與要求
1.納稅申報的內容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2.納稅申報的基本要求(2022年新增)
(1)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①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②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③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④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⑤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⑥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2)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特殊情況下的納稅申報
1.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3.延期辦理納稅申報
(1)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事前申請
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②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2)因不可抗力需要延期:事后報告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4.破產期間的納稅申報(2022年新增)
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至企業注銷之日期間,企業應當接受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履行稅法規定的相關義務。破產程序中如發生應稅情形,應按規定申報納稅。從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管理人可以按照規定,以企業名義辦理納稅申報等涉稅事宜。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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