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學習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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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
1.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
2.由海關負責征收的關稅、船舶噸稅以及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3.我國同外國締結的有關稅收的條約、協定同《稅收征收管理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條約、協定的規定辦理。
稅收征收管理主體及相對人(2022年新增)
1.稅收征收管理主體
(1)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
(2)稅務機關是指各級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所和省以下稅務局的稽查局。
(3)稅務局的稽查局專司偷稅(逃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
(4)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2.稅收征收管理相對人,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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