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
精選回答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
訴訟時效期間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
訴訟時效抗辯
(1)主動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2)不得反悔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法定期間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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