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不要害怕,不要懶惰,不要逃避,正確面對困難。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之預付卡,一起來學習吧!
預付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1.分類
發卡主體不同 | 專營發卡機構發行 | 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 【提示】本章所述預付卡為多用途預付卡 |
商業企業發行 | 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 | |
是否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 | 記名預付卡與不記名預付卡 |
2.預付卡
(1)預付卡以人民幣計價,不具有透支功能;
(2)購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購買預付卡;
(3)預付卡只能通過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為預付卡充值。
(4)現金使用限制
①單位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元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0元以上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②一次性充值金額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現金
【記憶口訣】單五千人五萬,充值五千非現金3.記名預付卡VS不記名預付卡
記名卡 | 不記名卡 | |
區分標準 | 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 | 不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 |
單張資金限額 | 不得超過5000元 | 不得超過1000元 |
掛失 | 可掛失 | 不可掛失 |
贖回 | 購卡3個月后可贖回 | 不可贖回,另有規定除外 |
有效期 | 不得設置 | 不得低于3年 |
提供身份證 | 需要 | 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需要 |
【記名預付卡】五千三月用終身
【不記名預付卡】一千至少用三年,一次一萬要掏證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