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的分類_2022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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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是指經批準由商業銀行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一)基本分類
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 | 信用卡和借記卡 |
按幣種不同分 | 人民幣卡和外幣卡 |
按發行對象不同分 | 單位卡(商務卡)和個人卡 |
按信息載體不同分 | 磁條卡、芯片(IC)卡 |
(二)信用卡VS借記卡
1.概念
信用卡按是否向發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分為貸記卡和準貸記卡 | 貸記卡,是指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信用卡 |
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須先按發卡銀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信用卡 | |
借記卡按功能不同分為轉賬卡(含儲蓄卡)、專用卡和儲值卡 | 轉賬卡是實時扣賬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功能 【提示】發卡銀行應當對借記卡持卡人在自動柜員機(ATM機)取款設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計提款不得超過2萬元人民幣 |
專用卡是具有專門用途、在特定區域使用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功能 | |
儲值卡是發卡銀行根據持卡人要求將其資金轉至卡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提示】儲值卡的面值或卡內幣值不得超過1000元人民幣 |
2.功能和計息
卡片種類 | 能否透支 | 是否計息 | |
信用卡 | 貸記卡 | 先透支,后還款 | 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
準貸記卡 | 先存入備用金,備用金不足支付時可以透支 | 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存款利率及計息辦法計付利息 | |
借記卡 | 轉賬卡(含儲蓄卡) | 不得透支使用 | |
專用卡 | |||
儲值卡 | 不計息 |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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