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逆境是成長必經的過程,敢于接受逆境中的挑戰。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有關會計憑證,趕緊來學習吧!
會計憑證按其來源和用途,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1.原始憑證
(1)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原始憑據。
(2)原始憑證來源:
外來:職工出差的火車票、飛機票等
單位自制: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等
國家統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等
雙方認可并自行填制的憑據:現金收據等
(3)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①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