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經濟法基礎》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章節練習
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章節練習匯總 | ||||||||
初級會計實務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經濟法基礎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成功等于艱苦勞動和正確的節約時間。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章節練習,快來看一看吧!
【單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公務員王某取得的國債利息
B.退役士兵張某取得的退役金
C.退休職工林某取得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基本養老金
D.教師李某獲得的縣人民政府為其頒發的優秀教師獎金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1)選項ABC:免征個人所得稅;(2)選項D:“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單選題】2020年1月張某出租一套住房,取得當月租金收入3800元,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152元,發生修繕費600元。已知個人出租住房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計算張某當月租金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3800-152-600-800)×10%=224.8(元)
B.(3800-800)×10%=300(元)
C.3800×10%=380(元)
D.(3800-152-600)×10%=304.8(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個人出租住房每次(月)收入≤4000元: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選項A正確。
【多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發生下列( )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A.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B.取得境外所得
C.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D.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多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外籍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以現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B.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
C.取得的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部分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
D.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選項A: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者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判斷題】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5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判斷題】自2020年7月1日起,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無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習題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