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制度概述_2021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學習這件事,不是缺乏時間,而是缺乏努力。初級會計考試涉及到很多基礎知識點,把這些知識點牢牢掌握是通關的秘訣。下面小編帶來《經濟法基礎》的必學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重要考點詳解
考點1:稅收法律關系(★★)
主體 | 征稅 主體 | 海關 | (1)海關,其主要負責下列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關稅;②船舶噸稅 (2)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
國家各級 稅務機關 | 除由海關征收和委托海關代征的稅種外,其他稅種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 | ||
納稅 主體 | (1)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2)我國采取屬地兼屬人原則,即在華的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無國籍人等凡在中國境內有所得來源的,都是我國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 ||
客體 | 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征稅對象 | ||
內容 | 指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
考點2:稅法要素(★)
稅法要素 | 要點 |
納稅義務人 | 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
扣繳義務人 | 稅法規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義務的單位 |
征稅對象 | (1)也稱課稅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2)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
稅目 | 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 |
稅率 | (1)比例稅率 (2)累進稅率 ①全額累進稅率(我國不采用);②超額累進稅率;③超率累進稅率 (3)定額稅率 |
計稅依據 | (1)從價計征:以計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2)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的重量、體積、數量等為計稅依據 |
納稅環節 | 主要是指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
納稅期限 | 包括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繳庫期限 |
納稅地點 | 是指稅法規定的納稅人以及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具體申報繳納稅收的地方 |
稅收優惠 | (1)減稅和免稅 (2)起征點 征稅對象的數額沒有達到規定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額征稅 (3)免征額 對納稅對象中的一部分給予減免,只就減除后的剩余部分計征稅款 |
法律責任 | 稅法中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