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銀行匯票_2021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遇到困難時不要抱怨,既然改變不了過去,那么就努力改變未來。初級會計考試涉及到很多基礎知識點,把這些知識點牢牢掌握是通關的秘訣。下面小編帶來《經濟法基礎》的必學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銀行本票、銀行匯票
重要考點詳解
考點4:銀行本票(★)
概念 | 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僅限于銀行本票 | |
基本 當事人 | 出票銀行 | |
收款人 | ||
種類 | 轉賬銀行本票 | 單位和個人均可使用 |
現金銀行本票 | (1)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方可使用 (2)現金銀行本票不得背書轉讓 | |
出票 | 申請 與受理 | 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簽發銀行本票交給申請人 |
必須記載的事項 | 表明“銀行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出票人簽章 | |
付款 | 期限 |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超過2個月 【提示1】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提示2】銀行本票的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將喪失對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提示3】銀行本票持票人對出票人的票據權利,自出票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退款 | 主要 原因 |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該本人的身份證件 |
退款 途徑 | (1)出票銀行對于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只能將款項轉入原申請人賬戶 (2)對于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 |
考點5:銀行匯票(★★)
概念 | 銀行匯票是基礎關系付款方(買方)申請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銀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 ||
種類 | 轉賬銀行匯票 | 單位和個人均可使用 | |
現金銀行匯票 | (1)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方可使用 (2)現金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 ||
出票 | (1)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匯票金額、申請人名稱、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 (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銀行匯票,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 (3)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 ||
實際結算金額 | 收款人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 (1)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于出票金額的,其多余金額由出票銀行退交申請人 (2)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 (3)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一經填寫不得更改,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 (4)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 ||
付款 | 向誰提示付款 |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 (2)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可以向任何一家銀行機構提示付款 | |
需要提交的材料 | 以單位為例: (1)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 (2)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進賬單送交開戶行 【提示】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 | ||
期限 | 銀行匯票限于見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提示1】持票人超過期限向代理付款銀行提示付款卻不獲付款的,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提示2】銀行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將喪失對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提示3】銀行匯票持票人對出票人的票據權利自出票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
退款 | 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本人的身份證件 | ||
出票銀行對于轉賬銀行匯票的退款,只能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于符合規定填明“現金”字樣銀行匯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現金 | |||
申請人缺少解訖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銀行應于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滿1個月后辦理 |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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