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第五章重要考點詳解-居民個人綜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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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考點詳解】居民個人綜合所得
考點:什么是居民個人綜合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納入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提示】非居民個人取得上述4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考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征收管理規定(★★)
1.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
(1)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考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 收入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即:
(1)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收入×(1-20%)
(2)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收入×(1-20%)×70%
3. 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考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扣除項目(★★★)(2020年全面更新)
項目 | 主要規定 |
減除費用 | 60000元/年 |
專項扣除 | 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
專項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 |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 |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 |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 |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 |
依法確定的 其他扣除 | 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
【提示1】
按照2019年考試的情況,各扣除項目的具體扣除標準在題目已知條件中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要點參考“輕1”最后一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點簡圖”。
【提示2】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提示3】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2)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3)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4)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法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5)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提示4】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2)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依法分別計算扣除額。
(4)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提示5】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1)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3)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6)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提示6】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1)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①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②除前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2)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3)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4)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5)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6)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提示7】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年滿60歲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提示8】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提示9】
(1)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2)納稅人同時從2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3)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
考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其他特殊規定(★)(2020年全面更新)
1. 居民個人取得的符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
2021年12月31日前 | 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
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查找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
2022年1月1日起 | 應當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
2.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征稅規定
(1)居民個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規定的相關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2)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2次以上(含2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計算納稅。
3. 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時間 | 稅務處理 | |
繳費時 | 企業和事業單位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部分 | 根據規定標準繳付的,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
超過規定標準的,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 ||
個人根據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 | 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 |
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的部分,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 ||
分紅時 | 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 |
領取時 | (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 |
(2)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
4. 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1)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2)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3)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納稅。
5. 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的政策
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由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講義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