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的扣減轉增留抵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初級會計師備考并沒有大家想的那么難,歷年來零基礎小白順利通關的例子不在少數,考生朋友一定要堅定信心,勇往直前喲!
【主要內容】
進項稅額的“扣減、轉增與留抵”
【所屬章節】
《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詳解】
知識點:進項稅額的“扣減、轉增與留抵”(★)
(一)扣減進項稅額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改變用途(進項稅額轉出)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或者發生非正常損失,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案例】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外購一批涂料擬用于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當月依法抵扣了該項進項稅額。2019年9月,甲企業將該批涂料中的50%用于職工食堂裝修。
【解析】甲企業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13×50%=6.5(萬元)。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稅法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提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9月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一批電腦作為職工福利發放。該批電腦2019年6月購入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依法抵扣了相關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已知,該批電腦已經計提符合規定的折舊額1萬元,電腦的增值稅稅率為13%。
【解析】甲公司將購進用于生產經營的電腦改變用途作為職工福利,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0-1)×13%=1.17(萬元)。
(3)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2020年新增)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2. 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二)轉增進項稅額
1. 按照稅法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據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9月將職工健身房里的一批電腦改用于生產車間,該批電腦購進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已知,截至2019年9月,甲公司為該批電腦計提的符合規定的折舊額為1.13萬元,電腦的增值稅稅率為13%。
【解析】甲公司將用于不得抵扣用途(職工福利)的外購電腦改為可以抵扣用途(生產車間),在改變用途的次月(10月)就上述業務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1.3-1.13)÷(1+13%)×13%=1.17(萬元)。
2. 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改變用途,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2020年新增)
可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三)是否存在上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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