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詳解: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如何核算?初級會計師考生快來和小奧一起了解吧!萬物復蘇,春光大好,現在正是我們學習的好時候!
【重要考點詳解】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額
考點:能否抵扣?(★★★)
1. 是否取得了合法扣稅憑證?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合法扣稅憑證的種類
①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②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③農產品收購發票;
④農產品銷售發票;
⑤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
⑥符合規定的國內旅客運輸發票。(2020年新增)
【提示】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通常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另有規定除外。
2. 是否用于可抵扣用途?
(1)用于不產生銷項稅額的項目
①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中涉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如果既用于上述項目,又用于可抵扣項目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②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2)非正常損失
①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②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③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④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提示】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毀損或者發生合理損耗,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依法抵扣。
(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其他特殊規定
①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②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考點:抵扣多少?(★★★)
1. 按憑證上注明的稅額抵扣
(1)基本規定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的,除另有規定外,按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處理的歷史沿革
①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的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有形動產,作為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的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②自2013年8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購進時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③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④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2020年新增)
【提示】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
2. 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處理
(1)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用于餐飲服務等
①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按憑證上注明的稅額抵扣)(2020年新增)
②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據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抵扣)(2020年新增)
③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抵扣)
(2)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抵扣)(2020年新增)
【案例】2019年9月,甲公司(一般納稅人)向農民收購一批玉米用于加工成瓶裝“椰汁玉米飲”銷售,收購該批玉米時向農民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買價為1000元,“椰汁玉米飲”不含稅銷售額為3000元。
【解析】
①甲公司銷售該“椰汁玉米飲”的銷項稅額=3000×13%=390(元);
②甲公司就上述業務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10%=1000×10%=100(元)。
3.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的處理(2020年新增)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如取得,應按票據注明的稅額確定進項稅額),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考點:進項稅額的“扣減、轉增與留抵”(★)
(一)扣減進項稅額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改變用途(進項稅額轉出)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或者發生非正常損失,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案例】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外購一批涂料擬用于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當月依法抵扣了該項進項稅額。2019年9月,甲企業將該批涂料中的50%用于職工食堂裝修。
【解析】甲企業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13×50%=6.5(萬元)。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稅法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提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9月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一批電腦作為職工福利發放。該批電腦2019年6月購入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依法抵扣了相關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已知,該批電腦已經計提符合規定的折舊額1萬元,電腦的增值稅稅率為13%。
【解析】甲公司將購進用于生產經營的電腦改變用途作為職工福利,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0-1)×13%=1.17(萬元)。
(3)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2020年新增)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2. 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二)轉增進項稅額
1. 按照稅法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據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9月將職工健身房里的一批電腦改用于生產車間,該批電腦購進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已知,截至2019年9月,甲公司為該批電腦計提的符合規定的折舊額為1.13萬元,電腦的增值稅稅率為13%。
【解析】甲公司將用于不得抵扣用途(職工福利)的外購電腦改為可以抵扣用途(生產車間),在改變用途的次月(10月)就上述業務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1.3-1.13)÷(1+13%)×13%=1.17(萬元)。
2. 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改變用途,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2020年新增)
可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三)是否存在上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由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講義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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