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答疑-行政復議管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初級會計備考貴在堅持!東奧小編為大家?guī)砹恕督?jīng)濟法基礎》第一章與行政復議管轄相關的答疑,大家快來看看吧!
【提問】
對各級稅務局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是向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還是所屬稅務局申請復議,這兩有什么區(qū)別?
【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對各級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是向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您說的向所屬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應該是對稅務所(分局)或者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各級稅務局是本級稅務機關的老大,而稅務所或者稽查局都是他們的小弟,小弟讓人不服,找大哥申訴就行,大哥讓人不服,當然應該找大哥上頭的大哥。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jīng)濟法基礎》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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