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處理
精選回答
不做納稅調整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補繳稅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銀行存款
做納稅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進項稅額轉出的計算方法
1 、含稅支付額還原法計算公式: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轉出進項稅的貨物成本÷(1-進項稅額扣除率)×進項稅額扣除率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購貨物,即購入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依據支付價格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如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或從小規模納稅人手中購入的免稅農產品;從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經營單位購入的廢舊物資,以及企業銷售商品、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費等。
2 、含稅收入還原法計算公式為:應沖減的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此方法適用于納稅人外購貨物時從銷貨方取得的各種形式返還資金的進項稅轉出的計算。
3 、移用成本比例法: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某批外購貨物總的進項稅額×貨物改變用途的移用成本÷該批貨物的總成本
4 、收入比例法計算公式: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期全部進項稅額×免稅或非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全部銷售額
什么是進項稅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此過程即為進項稅額轉出。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
4.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⑴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⑶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⑷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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