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是什么意思
精選回答
托收承付結算是中國轉帳結算方式之一。收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發貨后,委托銀行向付款單位收取款項,付款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由銀行辦理款項劃轉的結算方式。包括托收和承付兩個過程,適用于各單位間的商品交易以及由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結算。使用該種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必須定立經濟合同,信用較好,并需向銀行提出商品確已發運的證件。主要用于異地結算,同城結算也可使用。結算金額有一定的起點,承付有規定的期限。異地托收承付的款項劃轉,有郵寄劃回和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單位選用。
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適用范圍及條件
1、使用該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較好,并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
2、辦理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款項。代銷、寄銷、賒銷商品款項,不得辦理托收承付結算。
結算適用條件上。《支付結算辦法》規定,辦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個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收付雙方使用托收承付結算必須簽有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購銷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
2、收款人辦理托收,必須具有商品確已發運的證件。
3、收付雙方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必須重合同、守信譽。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規定,若收款人對同一付款人發貨托收累計三次收不回貨款的,收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收款人向付款人辦理托收;付款人累計三次提出無理拒付的,付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其向外辦理托收。
托收承付結算的流程
假定企業A發出貨物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企業B辦理托收承付的結算方式。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的程序如下:
收款人發出商品;
收款人委托銀行收款;
收款人開戶行將托收憑證傳遞給付款人開戶行;
付款人開戶行通知付款人承付;
付款人承認付款;
銀行間劃撥款項;
通知收款人貨款收妥入賬。
備考初級會計,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初級會計考試的相關信息,請關注東奧會計在線。
免費試聽 全部>>
-
初級
應收票據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賬務處理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庫存現金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