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每日考點搶先預習
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的結束意味著2020年初級會計備考的開始,相信有很多小伙伴都已經加入備考的行列中了,祝愿大家備考順利!
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

表1-6
基本分類 | 具體內涵 | ||
自然人(公民) | 包括中國公民、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 ||
組織 | 法人組織 | 營利法人 | 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
非營利法人 | 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 ||
特別法人 | 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 ||
非法人組織 | 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 ||
國家 | 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系主體。如在國內,國家是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在國際上,如國家作為主權者是國際公法關系的主體,也可以成為對外貿易關系中的債權人或債務人 |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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