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_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每日攻克一考點
在初級會計考前的最后幾天里,考生們要對所學的知識進行查漏補缺,將錯題本拿出來再重新做一遍。祝愿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1.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包括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抵免應納稅額、可以減免稅的所得、優惠稅率、民族自治地方的減免稅和其他專項優惠政策。
2.優惠稅率
(1)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解釋】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2019年調整)
3.加計扣除
(1)研究開發費用: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2019年重大調整)
【解釋】下列行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2)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4.加速折舊
(1)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固定資產:
①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②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2)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解釋】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包括自行建造)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2019年新增)
5.技術轉讓所得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1)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019年新增)
(3)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伙創投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019年新增)
(4)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7.抵免應納稅額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解釋】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8.三免三減半政策
(1)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優惠。
(2)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解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9.減計收入
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10.農、林、牧、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①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
⑥林產品的采集;
⑦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⑧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②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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