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更改_2019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在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過程中,我們總會遇到很多挫折和問題,但正是因為挫折,我們才能不斷的變強。下面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經濟法基礎科目重要答疑,一起來看!
【問題】
我想問一下,由原記載人對到期日進行更改屬于票據的偽造還是變造?為什么?
【答疑】
關于票據的更改的內容中:①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②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這里您的舉例是到期日,不屬于不得更改的范圍內,所以原記載人是可以更改的,但是需要在更改處簽章來證明,并不構成偽造和變造。其次您需要了解:票據的偽造主要強調“簽章”,票據的變造強調“簽章以外”的行為。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務專家團隊,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