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備考初級會計,同學們要不斷給自己積極的暗示,用好考前每一天。下面東奧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些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精彩答疑,我們一起來看!

【問題】
通報批評不是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嗎?
【答疑】
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違反了會計法律制度,《會計法》規定的處罰方式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務專家團隊,轉載請注明出處